2014年7月6日星期日

超越防火墙: 香港警察拘捕5名“7.1游行”负责人, 强加罪名被指“荒谬和低能”

超越防火墙
 
The Best Way to Manage your Money.

Start using Mint today to set a budget, track your goals and do more with your money.
From our sponsors
香港警察拘捕5名"7.1游行"负责人, 强加罪名被指"荒谬和低能"
Jul 6th 2014, 02:20, by noreply@blogger.com (刘青山)

        香港警方4日展开 针对"违法"人士的大行动,从早上到晚上,一共拘捕了组织7.1大游行的民阵4个负责人,以及一名货车司机,其中对在游行中驾驶领头车子的货车司机起诉违反"停车熄匙(即停车没有关掉引擎)"罪名,则被指为"荒谬和低能"。到了晚上,警察又正式拘捕亲自到警局"自首"的立法议员黄毓民,他因为涉嫌向梁振英扔玻璃杯而被控告"普通袭击"罪名。民阵被捕者经过警方马拉松式的盘问之后,各自以1000元港币担保出外候查;黄毓民则获准以500元保释。

警方早上约8时首先到民阵7.1司仪陈倩莹家中将她拘捕,另一司仪陈小萍约于8时半被带往警署,警方下午再将2人带到湾仔警署落案。

民阵召集人杨政贤、另一司仪洪晓娴及货车司机岑永根也是警方目标,3人于昨早11时,在律师陪同下主动到湾仔警署"自首",他们进入警署前高呼"和平示威无罪,反对公安恶化"、"警察变公安,市民好坎坷"口号,进入警署后即被捕。

警方发言人指,被捕5名7.1游行组织者,年龄由22至60岁,罪名指他们涉嫌干犯"公众游行组织者没有遵从警务人员所发出的指示"及"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更指岑永根涉"离开汽车未有将引擎停止"的交通罪行,而陈小萍亦被指涉嫌"提供虚假资料误导警务人员"。案件由港岛总区重案组跟进。

杨政贤接受访问时表示,警方都开了记者会,指7.1游行期间,领头车以极缓慢车速前进,"指控我们速度过慢,我们这批人都在带头位置,是游行筹办者和负责人。我们那么和平,申请了集会下都遭到拘捕,这不是说什么原因,是政治打压。梁振英有超过50万人上街,完全不回应,反而搞那么多小动作,显然想打压主办者"。

23名泛民议员其后召开记者会,谴责警方以"莫须有"罪名,拘捕组织游行的民阵成员,质疑是政治检控,制造白色恐怖,目的是要打压占中。其中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批评,警方票控游行带头车司机没有停车熄匙,行为是荒谬可笑。涂说: "你告别人停车没有熄匙,那是令市民觉得警方是低能的,搞笑的,只会令警方变成小丑,令警方得不到市民的尊重。"

涉嫌在立法会向梁振英扔玻璃杯的议员黄毓民,4日晚在律师陪同下,到中区警署协助调查,被警方以"普通袭击"罪名拘捕扣查,凌晨获准以500元保释,下星期四返署报到。黄毓民离开警署时称,"过往没试过有议员在立法会内的行为要警方插手……梁振英你放马过来"。

黄毓民步入警局之前,用扬声器与支持者讲话,表示因收到消息指警方会拘捕他,与律师经商议及致电警方了解,决定自己到警署,又称"不想半夜三更被差人拍门嘈醒,或者正在讲球的时候被人骚扰"。黄毓民目前也是无线电视世界杯节目的一名足球特约评论员。

警方说,前日(3日)上午接获行政长官办公室人员报案,指有人在立法会会议厅内投掷玻璃杯袭击他人,案件由中区警区重案组跟进调查。警方又称,昨晚(4日)在中区拘捕一名62岁姓黄男子,涉嫌"普通袭击"正被扣留调查。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任何人因普通袭击被定罪,即属干犯可循简易或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判处监禁一年。

(来源: 法广, 2014年 7月 05日, 原标题"警方大反扑拘捕7.1游行主办者5人又起诉黄毓民扔杯 ")

香港: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