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发起的所谓打击网路谣言的运动,最近愈演愈烈,在几百人因网络言论被中共公安投入监狱之后,9月9号,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又召开记者会,规定网络所谓诽谤信息,被转500次可以判刑。
消息传出立刻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大陆网民纷纷指出,〝两高〞作为大陆的最高司法机关,居然推出这种无视基本法律和法治原则的司法解释,等于是敲响了法治的丧钟,中国将退回到三十多年前,公安可以随意抓人定罪的〝文革〞时代。
大陆法律学者童之伟表示,〝两高〞将刑法293条寻釁滋事罪条款中的〝公共场合〞扩大到虚拟的网络空间,实际上是立新法。依照中共宪法,立新法只能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或立法解释来进行,〝两高〞无权这样做。
北京律师杨学林公开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急开会,制止〝两高〞的规定实施。
上海律师孔涛则认为,〝两高〞越权立法,说轻是篡权、说重是造反。
(来源: 新唐人2013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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